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创业齐鲁”建设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6-08-27 08:48:05信息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阅览次数: 字体:【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0号),深化“创业齐鲁”建设,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推进“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种模式引领,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创业活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在全省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科技成果+创业”,激发科技创业活力

(一)强化科技创业人才引育留用。高水平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聚焦重点产业和未来领域创新需求,常态化征集发布企业技术需求,面向全国吸引“高精尖缺”科技创业人才。加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育力度,高质量举办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建好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创新创业园),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创业托举计划,吸引更多博士后、留学人员等来鲁创新创业。

(二)优化科技人才创业公共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按规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面向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激发科技人才创业活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期间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强化留学归国人员创业服务,打造“留学回国一件事”服务新模式。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推动高校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支持科研人员通过“现金入股+技术入股”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创业。打造“鲁科贷”等特色科技金融品牌,对纳入备案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企业,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

(四)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依托工业和信息化部智算云服务试点,加快建设“中国算谷”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全省智能算力中心、智算集群、边缘算力节点等算力资源。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OPC纳入全省创业陪跑项目库,提供全周期陪伴式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创业载体建立人工智能OPC创业服务专区,集成政策、导师、场地、项目等资源。将符合条件的OPC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政策服务保障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支持手搓经济等新型微创业形态,助力高素质人才轻资产创业。

二、推进“产业发展+创业”,构建产创融合格局

(五)引导重点产业创业集聚。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为主导,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提升创新平台赋能产业发展水平,优化布局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培育高水平中试平台,做优工业设计中心,推动创新平台开放资源,集聚一批依托平台、配套产业的创业项目。建立优质创业项目梯度培育体系,新培育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00家以上。

(六)提升创业载体服务能级。围绕当地产业特色,鼓励“链主企业+孵化载体”等发展模式,强化上下游产业供需对接,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向专业化、精准化方向升级。制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推进孵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创业孵化载体之间实现资源共享、项目流转,提升创业项目孵化效率和成长质量。加强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失去孵化功能的各类孵化载体及时予以清退。有条件的市可对建设运营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秀孵化载体按规定给予激励。

(七)打造返乡创业特色品牌。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在政策集成、载体搭建、人才培育、产业融合等方面探索差异化路径,因地制宜打造返乡创业特色品牌。鼓励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建立在外人才信息库、搭建常态化联络对接平台等,为返乡人员提供政策对接、项目孵化、融资支持等服务,推动更多人才回乡、项目回归、资金回流。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引育行动,培育一批返乡创业带头人。

三、推进“职业技能+创业”,夯实创业能力基石

(八)推动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深度融合。落实“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开展“创业需求+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服务”项目化创业培训试点。举办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加大创业培训师资培养力度。开展“创培在身边”专家基层行活动,组织创业培训师资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激发各类劳动者创业意识。

(九)加强技能型创业人才培养。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加快培养复合型技能人才,提升创业能力。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培训资源,组织创业通识培训进“技能课堂”,开展创业实践锻炼,培育一批具备创业能力的复合型技能劳动者。面向不同阶段技能创业者开展分层培训,培养一批技能创业带头人,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技能实现创业。

(十)培育打造技能创业品牌。深化人力资源(劳务)品牌建设,聚焦数字经济、能源转型、医养康养、新兴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挖掘培育一批技能特征突出、创业门槛低、市场认可度高的技能型品牌。鼓励符合条件的技能型人力资源(劳务)品牌建设单位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技能型人力资源(劳务)品牌创业提供必要的场地支持和孵化服务。

四、推进“民生需求+创业”,释放惠民创业潜力

(十一)挖掘民生领域创业机会。深化“社区微业”行动,摸排社区养老、托育、餐饮、健康等创业机会,鼓励创业者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生活服务需求,开发便利店、早餐店、美容美发店等多样化低成本微创业项目。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深度融合,探索发布“家门口”创业项目需求清单,推动生活与创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十二)打造民生领域创业场景。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首发经济、便民服务等领域,培育多元化消费创业场景。依托街道社区闲置用地、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搭建微创业平台,打造“社区即园区、家庭即工坊、居民即创客”的微创业服务圈。

(十三)强化民生创业金融支持。加大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力度,省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应加强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其他贷款情况的核实,确保符合政策规定。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放大倍数,可根据基金风险分担比例核算,上年到期还款率达到90%以上的,可提高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

五、强化支撑保障,提升创业服务效能

(十四)深化创业陪跑服务机制。鼓励各市建立创业项目收集发布机制,动态遴选优质创业项目,推动创业资源精准对接。打造复合型创业陪跑专员队伍,精准匹配技术对接、成果转化、产业链融入等服务。依托创业街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创业孵化载体等场所,建设集政策咨询、项目对接、资源共享等服务于一体的陪跑空间。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因地制宜形成“一市一特色”创业陪跑模式。持续打造“鲁创同行”创业菁英陪跑营品牌,推进跨省域创业资源融合互通。

(十五)完善创业街区发展模式。总结推广试点建设经验,推动创业街区从试点建设向长效发展转变。提升创业赋能中心服务能级,完善功能配置,支持引入专业化运营机构,满足创业者个性化服务需求。鼓励开设创业市集、创业快闪店等微创业平台,提供公益性创业摊位,降低街区创业成本。引导创业街区与周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商业综合体协同联动,推动街区与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孵化—街区—产业”融合生态。

(十六)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持续擦亮“创业齐鲁”品牌,深化“喵小创”创业IP全场景应用,提升山东创业品牌影响力。高水平举办山东省创业大赛、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等赛事,配套开展创业导师基层行、“源来好创业”“贷你创业”等品牌活动。强化创业典型宣传,依托全媒体矩阵讲好山东创业故事。

(十七)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落实。依托“智慧人社”一体化建设,持续深化个人创业“一件事”集成服务,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惠企惠民政策精准对接、便捷可及。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